首页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注重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文化、道德素养,研究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并融入讲经讲道中,为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发挥作用。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