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三条等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三条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