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七条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七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 宗教团体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