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十六条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