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应急管理部门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应急管理部门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