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 应急管理部门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