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