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2019年) 第五章 协作机制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201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协作机制 第三十一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