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2006年) 第二章 立项和计划 第九条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200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立项和计划 第九条 因安全生产工作急需,确需制订或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按照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增加补充计划。 引用法条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第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第七条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第八条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