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分配因素包括国家助学贷款规模,权重为25%;获贷情况,权重为25%;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权重为15%;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情况,权重为35%。财政部会同教育部适时对相关因素和权重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