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四章 认定记录 第十七条 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认定记录 第十七条 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自大学学段以来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300、600、1000、1500小时的,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志愿者。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