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