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1年)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