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体育美育兼职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杜绝借教学与活动之名推销体育、艺术器材设备、有偿补课等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体育美育兼职教师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