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要保证自我评估材料的真实可信,对公开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权点,将直接列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