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存托凭证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拟发行以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新增证券为基础证券的存托凭证的,适用《证券法》、《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