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婚姻登记证件的,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