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经营活动规范 第二十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经营活动规范 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名簿应当记录以下内容: 从业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从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地址; 从业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职责。 外国人就业的,应当留存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