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2021年) 第二章 定价成本构成与归集 第十二条 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定价成本构成与归集 第十二条 管道与储气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共用设备设施的,合理分摊共用成本。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