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八条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规定,及时、准确报告有关进口信息,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