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九条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受委托组织应向商务部报告大宗农产品进口的信息情况,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