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