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章 配置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配置管理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依法使用和妥善保管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信息列为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悬挂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场所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