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结余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根据国发〔2006〕17号文件规定筹集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年按照国家核定的农村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扶持标准,分配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后结余的资金。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