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参加验收的代表和专家在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验收主持单位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验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