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应当在导(截)流后壅高水位淹没影响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

移民已经完成搬迁,生活条件具备;

对城(集)镇的影响已经得到妥善处理;

企(事)业单位处理工作已经完成;

对专项设施的影响已经得到妥善处理;

水库库底清理(除林木清理外)工作已经完成;

应归档文件材料已经完成阶段性收集、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