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代表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