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外汇局对外汇指定银行主管结汇、售汇业务的负责人(部门经理或主管行长)实行考试、问卷等业务能力审查制度。 第十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