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2006年) 第二章 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的申请 第十一条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200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的申请 第十一条 无论是直接申请还是通过代理人申请,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的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