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并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