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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代表机构进行日常和年度检查。

日常和年度检查的内容包括:

代表机构变更事项的手续是否完备;

各项申报材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代表机构工作人员的任用或者变更手续是否完备;

代表机构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