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四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国家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