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三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涉及须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