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8年) 第三章 设立登记 第二十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设立登记 第二十五条 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凭登记证、代表证申请办理居留、就业、纳税、外汇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