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登山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