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在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地区就业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