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