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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或者收养继子女登记办法(2026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或者收养继子女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