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中外合营铁路货运公司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处理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关系。凡与关联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按平等互利、成本补偿、利润合理的原则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