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六条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外商投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主要投资者中至少一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从事5年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 外资股份比例不得多于49%; 企业注册资本的50%用于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投放的车辆应当是中级及以上的客车。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