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投资期货公司的,参照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