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创投企业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创投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正当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