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联合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下设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创投企业的合同及章程中规定的权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联合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的投资决策。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