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 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外商投资企业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向银行办理售付汇,海关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