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 第二章 普通清算 第二节 清算组织 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普通清算 第二节 清算组织 第十四条 清算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并按照协商原则处理有关清算的事务。清算委员会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谋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