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7年)》,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境外非政府组织体育活动项目目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依法依规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具体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