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八条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购买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流通股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