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代表处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代表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