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条 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对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驻华办事机构)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许可,不得擅自设立驻华办事机构。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