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五章 离境退税的办理流程 第二十五条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离境退税的办理流程 第二十五条 退税代理机构首次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结算时,应首先提交与省国税局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口退(免)税备案表》进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